舊鈔更換期限再延至年底
本報訊:菲央行昨天為更換舊鈔票設定一個新的期限。
民眾仍以在12月29日之前把新設計系列鈔票更換為新一代的貨幣鈔票。
菲央行說,貨幣委員會決定設定新的期限,以回應民眾的訴求。
可在菲央行現金部、地方辦事處及分行,免費更換舊鈔。
每次最多可更換總值10萬披索的舊鈔票。
可允許更換更大金額的新設計系列鈔票,但只能通過支票或直接貸記到銀行賬戶的方式換取。
新設計系列的鈔票是在1985年發行的,並且在2010年12月16日由新一代貨幣鈔票取代。
廢止新設計系列鈔票的期限原本是訂在今年的1月1日,但被延期至3月31日。由於民眾的要求,期限又再延至6月30日。
在期限後,新設計系列鈔票將失去其貨幣價值,並且無法再更換。
根據第7653號共和國法例或1993年新央行法,菲央行可收回及更換已流通了起過5年的鈔票及流通了超過10年的硬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