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執行對怡朗市長革職令
本報訊:怡朗市長馬米樂的革職令已經執行。
據無線廣播電台報導,監察署的命令是由內政部地區主任蕊達律師執行。
沒有人“實質接收”該革職令文件,因為馬米樂並不在菲律賓。
他是於8月30日到日本和馬來西亞出差,然後在9月申請休病假在國外接受治療。
休假已延長至10月。
蕊達已把該革職令張貼在馬米樂的辦事處外。
副市長扶西。伊斯賓諾沙昨天已宣誓擔任怡朗市長。
另一方面,市議員彥索爾則將出任副市長。
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對於該革職令的執行表示不滿。他們表示繼續支持馬米樂。
在馬米樂未能解釋2012年至2013年的890萬披索有問題財富之後,監察署認為馬米樂嚴重不誠實,因此下令將馬米樂革職。
監察署於8月29日的13頁裁決中還取消了馬米樂的公務員資格、沒收退休福利和永久取消入職政府的資格。
馬米樂也是被指涉及的杜特地總統政府官員之一。
馬米樂已否認了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