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北鐵項目糾紛 菲與中國公司和解
本報訊:政府與中國機械設備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現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或國機集團)昨日簽署庭外和解協議。國機集團是北線鐵路項目長80公里的加洛干至馬洛洛斯路段前承包商。
該協議將讓政府節省1億美元或50億披索的賠償、法律和仲裁費用。
在該協議下,雙方將免除對方的索賠,並宣佈北鐵和國機集團不會再支付任何錢給對方,而且將平均分攤剩下的仲裁費用。
該和解協議是由北鐵當然主席、交通部長杜牙地和菲基地改造發展署長迪順簽署的。
協議的簽署由外交部長加耶沓諾、中國駐菲大使趙鑒華、文官長迷迪地亞和預算部長陸諾見證。
該協議由審計署批准,並被政府公司律師辦公室認證為在菲律賓法律下的合法及可執行的文件。
截至今年3月,菲基地改造發展署全資擁有的北鐵公司,已經花費了1.61億披索的仲裁費和律師費。
若沒有該協議,並任由今年11月的仲裁聽證會繼續進行,它預料將多花5億披索費用。
該和解協議是自今年1月以來展開的系列談判的結果。
交通部昨日在一份聲明中說:“除了避免支付潛在的1.06億美元賠償和超過5億披索額外法律開支,和解協議將確保交通部——菲國家鐵路從岷里拉到克拉克的鐵路項目不會再出現任何阻礙。該項目是杜特地政府的‘大建特建’方案的一部分。”
菲國鐵岷里拉至克拉克項目料可進一步紓緩大岷區的塞車問題,並為北部地區帶來經濟發展,特別是有1122萬名菲律濱人居住和工作的中呂宋地區。
和解協議將結束由國機集團在北鐵通知它因合同存在嚴重法律問題而無法繼續履行後,於2012年提出的仲裁控案。
在2016年2月,北鐵在仲裁案的第一階段敗訴。香港仲裁法庭下達部分判決,並承認國機集團合同的有效性。
仲裁庭也下令北鐵支付第一階段仲裁案的所有費用。
它進一步指示雙方要進入下一階段,即確認責任和賠償額度。
國機集團較早向北鐵索取1.06億美元的合同開支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