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刑责年龄定在12岁
经过两天的全会辩论,众议院二读通过降低刑事责任的年龄。
然而,这次众院全会把刑责年龄定于12岁,而不是较早前司法委员会通过的9岁。
在全会提出这项法案的众议员萨尔瓦多˙利亚昌说,把刑责年龄从9岁更改为12岁是众议院大部分成员的共识。
先前的法案引起许多组织及参议员的批评,他们认为把9岁儿童关入监狱,没有给他们教育改造的机会。
利亚昌接受媒体访问说,许多众议员对9岁的建议持保留的意见。
他说,超过160名众议员同意把原来的9岁更改为12岁。
与此同时,这项修订过的法案还把“刑责责任”名词改为“社会责任”。
利亚昌表示,除了这些更改外,该修订的法案还加入资建“希望之屋”的预算的条文,这个“希望之屋”将用来拘禁及教育犯了严重罪行的儿童。
根据这项修订法案,12岁或以下犯罪的儿童将豁免其责任,然而那些12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者,除非他们的行为是在有辨别是非能力犯行的,他们将豁免责任,否则将必须接受社会改造。
经过责任年龄的修订后,这个法案的众议院版本将与参议长索托所提议的12岁是儿童的责任年龄的版本一致。
索托提出的参议院法案第2026号建议12岁以上的儿童犯罪时必须负刑事的责任及接受适当的干预程序,除非是能证明他们在犯罪时是在没有辨识能力的。
周三,杜特尔特总统表示,众议院把刑责年龄定于12岁,他认为是适当的。
杜特尔特在帕赛市告诉媒体说:“这是众议院的最终决定,我认为适当,对我来说,12岁是OK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