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利連尼斯對吳頓提掠奪控告
本報訊:參議員特利連尼斯控告參議員吳頓掠奪,指控吳頓在2004年至2011年,從他的1億9300萬披索政治分肥金轉移給菲律賓紅十字會。
特利連尼斯認為吳頓的行為跟“那布禮斯詐騙案”很相似,他昨天親自前往計順市的監察署辦事處提出控訴。
在22頁的控訴中,特利連尼斯稱,當吳頓分配公共資金給菲紅十字會時,明顯不符合規則並且存在利益衝突,因為他自2004年至今,一直是一名省長,也是菲紅十字會的會長兼首席執行官。
特利連尼斯稱,吳頓和菲紅十字會秘書長格溫多林。彭(音)在轉移吳頓的1億9300萬披索優先發展援助金並且支出菲紅十字會高達2億披索的資金時可能犯了掠奪罪。
控訴說:“監察署有必須調查菲紅十會的2億披索支出,其中大約1億9300萬披索是來自參議員吳頓的優先發展援助金,因為如果確實是為了參議員吳頓的2010年總統競選及2013年參議員競選而累積及使用的話,這將是一宗控告參議員吳頓及彭氏掠奪的非常明顯案件。
除了掠奪外,特利連尼斯說,吳頓也嚴重行為不當、挪用及違反反貪污腐敗行為法。”
他也尋求把吳頓逐出參議員,以及永久取消擔任公職的資格。
特利連尼斯的控訴說:“被告吳頓和彭氏之在干犯這項控訴中之違法行為時存在合謀,表明他們意志和行動的一致,目的一致,與此同時,被告人彭氏為了另一被告吳頓之利益達成異常交易,而被告吳頓則掩飾和/或掩蓋了被告彭氏違法行為,因此他們之間表現出了默契,自發的協調。”
另外,該控訴要求監察署發出傳票,指示菲紅十字會、社會福利部及預算部提交有關從2004年至今,由吳頓之優先發展援助金提供資金之全部項目的文件。
特利連尼斯早於9月便宣佈計劃控告吳頓。
在回應特利連尼斯時,吳頓否認了濫用菲紅十字會的資金。
他說:“我在菲紅十字會是沒有工資的。你們某些人從紅十字會拿到血袋。你們某些人向紅十字會要求救護車。我的意思是,我們服務。我在這裡沒有拿到錢的。我沒有津貼的。我是該國際機構的一名會員。如果(特利連尼斯)想要破壞,那是他自己的事。”
在九月,吳頓對特利連尼斯提出了道德控訴,指控特利連尼斯的行為是非議會行為。
吳頓說,特利連尼斯在64億披索中國走私沙霧案聽證會期間顯示不當行為,他稱呼吳頓的藍帶委員會為“脫罪委員會”。
同樣地,特利連尼斯也對吳頓提出了道德控訴,指控吳頓的行為是非議會行為及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