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銀行交易被指違規事件 廉庭駁回對張偉廉一家控告
本報訊:廉政法庭第4號分庭已駁回了就前南殊裡餚省眾議員畢采所領導的地方水利署收購張氏家族所擁有的Express Savings Bank Inc。之違規事件,控告張氏家族的案件。
在第4號分庭頒布的一項裁決中,廉政法庭駁回了控告張偉廉、Dee Hua Gatchalian、Kenneth Gatchalian、張僑利,以及其共同被告喬治。蔡(音)、格雷戈裡奧。伊本、埃迪沓。武恩諾、傑奈羅索。杜拉岸、埃爾維拉。丁(音)、亞瑟。本沙蘭、華金。奧比耶沓、傑洛尼莫。維拉斯科、彼得。沙努德、羅傑溜。牙細亞、南貝道。麥卡道、伊夫林。黎拉羅沙和尤蘭達。黎拉古律示的貪污、挪用公款及違反銀行監管手冊的控訴。
根據監察署的控訴,地方水利署以8000萬3000披索收購了位於內湖省的一家儲蓄銀行Express Savings Bank Inc. (ESBI)之大多收股份。
監察署說:ESBI股份的收購過程是在沒有菲央行貨幣委員會、財政部和總統辦事處的批准下完成的。
監察署說,管理一家獨立核數公司發現該銀行在2005年至2009錄得虧損及資本赤字,但該收購計劃仍然繼續進行。
在法庭批准了被告就初步發現的理據提出的重新審議要求之後,案件現已被駁回。
可是,法庭保留了控告畢采的案件。
法庭在裁決中說:“法庭認為有理據對被告布洛斯帛洛。畢采和偉弗雷道。菲禮奧發出逮捕令,以及駁回控告所有其他被告的案件。”
據第4號分庭的書記辦事處說,畢彩已經交付了保釋金。
法庭也下令取消被告的擔保保證金,以及發還被告的現金保證金,被告還包括張僑偉,他的案件已在早前被法庭駁回。
除了畢采及菲禮奧外,其他被告的出境禁令都已被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