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將精簡對西禮諾彈劾控訴數量
本報訊: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將考慮減少送交參議院彈劾法庭之彈劾大理院首席大法官西禮諾案的控罪數量。
司法委員會的主席東棉多洛省眾議員烏馬利昨天說,在收到原訴方牙頓的全部文件與證供證據之後,他的委員會將評估控告西禮諾的27宗指控。
烏馬利說:“我懷疑,如果全部27項指控是否能經得起推敲。”
他補充,只有強有力的證據支持的指控才會被加入彈劾訴狀,這些指控將被送交參議院審理,而薄弱的指控將被撤銷。
在上週三確認彈劾西禮諾的可能理據的聽證會上,幾位司法委員會成員對牙頓及其控訴能否跨越眾議院彈劾規則標準表示懷疑。
為了使控訴能夠成功,它應該包括憲法中列舉的可彈劾罪行,而且原訴人必須對此類罪行有個人認識,或者擁有真實的文件來支持指控。
但是,一些委員會成員聲稱牙頓沒有通過“個人認識”的測試,舉例了關於西禮諾篡改了由黎加斯特洛法官所起草的暫禁令的指控。在此舉例中,牙頓承認了他沒有跟加斯特洛交談過,而且他是從記者和朋友那裡獲得資料的。
東棉蘭佬島的眾議員禮亞昌說:“對此,我們有問題。”其他委員會成員說,此指控可以被認為是傳聞。
黎加斯特洛否認發出過關於大理院工作的任何資料、報告或文件。
雖然牙頓聲稱黎加斯特洛和其他一些法官都願意指證西禮諾,但他強調,如果法官無法出席聽證會及證明其指控的話,大理院書記處的一份文件將證明有關篡改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