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允許法官出席西禮諾彈劾聽證會
本報訊:大理院全體法官昨天投票一致允許受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邀請的全部法官和職員在首席大法官西禮諾彈劾案聽證會中作證。
大理院發言人西奧多。戴(音)宣佈,他們只可以就行政的事務作證。除了西禮諾之外,全部14位法官都投票作出該決定。據戴說,首席大法官西禮諾迴避了投票過程。
戴氏昨天宣佈:“大理院並沒有要求他們,但如果他們希望就行政事務作證,大理院批准他們。”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希望邀請其中包括大理院陪審法官黎加斯特洛在內幾位大理院人員,作為眾議院就律師牙頓指控西禮諾案件所召開之聽證會的證人或資料提供人。
關於“審判事項”,全體法官只允許黎加斯特洛作證。戴說:“審判事項意思是討商議案件以及涉及案件判決的事項。”
戴說,但這只准許黎加斯特洛一人作證,而且也有限制:
1. 關於就長者案的暫禁令,以及她與首席大法官之間的溝通,而不是關於案情審理的事宜。
2. 關於在司法和律師委員會分組案件中,德卡斯特羅獲得法院的授權,討論她主要決定的是非曲直,而不是審議決定。
3.在涉及當時的副檢察長和現任陪審法官哈地禮薩的案件時,黎加斯特洛有權討論她個人同意之意見的理據,而不討論作出判決之審議過程。
哈地禮薩的案件是關於他獲任命到大理院的事。哈地禮薩最初是被排除在大理院的候選人名單上,西禮諾堅稱這是大理院的一致決定。
哈地禮薩之後向大理院上訴,最後,大理院裁判哈地禮薩勝訴。一直被指控不忠誠的哈地禮薩最終獲委任為大理院的法官。
以下大理院人員已被列為牙頓之控訴的資料提供人:陪審法官黎加斯特洛、陪審法官諾厄。智漢、法庭行政員扶西。迷達斯。馬計茲、大理院書記菲利巴。安那馬、
大理院公共信息處長西奧多。戴、大理院全體法官副書記兼退休與公務員福利特別委員會主席安娜莉。巴巴—戈彪、退休公務員福利特別委員會技術工作組的喬斯林。法比安、首席司法參謀、員工福利部的夏洛特。拉描耶尼、司法和律師委員會執行官安娜莉薩。鄭—加巴西地和前陪審法官阿圖羅。比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