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供證西禮諾修改暫禁令
本報訊:大理院陪審法官黎加斯道承認,因為首席大法官西禮諾“修改”她在2013年就一個長者黨團組織的問題建議發出暫禁令,她曾一度對西禮諾大喊。
昨天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審議彈劾西禮諾的案件時,黎加斯道憶述了她曾寫信詢問西禮諾無視她在2013年5月提出的暫禁令建議。
黎加斯道建議選舉署停止實施5月10日決議案,即宣佈以菲律賓長者聯盟違反眾議院分配議席之任期共享規則為由,取消該黨團組織參加選舉的資格。
黎加斯道說,她建議執行該暫禁令,因為該黨團組織已經取得了獲取一個眾議院議席的足夠票數。
西禮諾發出的暫禁令是阻止選舉署在該黨團組織的取消資格抗議獲得解決之前,宣佈5月13日黨團組織眾議員選舉的其餘5名當選人。
黎加斯道說:“我感到驚訝,因為我被歸咎於提出該暫禁令建議,因為該暫禁令表示“經負責成員建議”,我是負責成員啊。”
她又說:“所以,我寄給她一封信,“你改了我的建議。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她甚至沒有給我打電話。”
黎加斯道說,西禮諾給了她回信,並向她解釋說,“還有其他案件有待法庭審理”,促使她發出上述暫禁令。
可是,黎加斯道否認了西禮諾忍受了她的辱罵,她說,馬尼拉時報的報導是“誇張了”。
她說:“當我在正式審議上對待她時,我口說我心。但當然,我們有時會語氣會較重,但之後,我們甚至還會一起吃飯。”
原訴律師牙頓說,西禮諾涉嫌篡改暫禁令是控告他違反憲法、背叛公眾信任、腐敗等的根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