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慰安妇」将政府告上联合国
本报讯:“这些上了年纪的受害者在一个接一个地死去。”如今已是暮年的二战菲律滨“慰安妇”在联合国控告菲律滨政府,试图迫使政府支付赔偿金。
在发送到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诉状中,统称为“自由的祖母”的慰安妇希望这个国际机构“敦促”菲律滨提供充分和有效的纠正和补偿,包括补偿、官方道歉和康复服务。
由菲律滨团体国际法中心和欧洲宪法与人权中心协助的“自由的祖母”援引《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这一条约建立了有关违反妇女权利的投诉和调查机制。
作为缔约国,菲律滨同意“适当考虑委员会的意见”。菲律滨也有义务将通知委员会它所采取的行动。
在38页诉讼中,自由的祖母详述了他们如何用尽所有官方渠道寻求赔偿,包括请求司法部、外交部和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协助,以对日本军方提出索赔。
诉讼说:“不幸的是,这些官员同样驳回了这些要求,并认为,根据《旧金山和平条约》,受害者的赔偿要求已完全放弃,不管怎样,已经得到亚洲妇女基金的补偿。”
它指的是1951年日本和菲律滨之间的旧金山和平协议,该协议放弃了赔偿要求。诉讼说:“没有就战时妇女奴隶制度的受害者进行任何谈判,因此也没有提供任何赔偿。”
另一方面,亚洲妇女基金成立于1995年,被称为日本的赎罪项目。诉讼说,这使得日本可以逃避法律责任,通过私人捐赠而不是作为国家认可的赔偿来筹集赎罪金。
诉讼说:“许多幸存者,包括本诉讼发起人,拒绝通过亚洲妇女基金会给予的赔偿,因为日本没有承担法律责任。”
在2010年,国际法中心代表自由的祖母向大理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政府强制日本支付赔偿,但最终以失败告终。
由于未能协助自由的祖母,该诉讼指控菲国政府违反其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义务。
诉讼说:“委员会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问题引起了严重的侵权行为,而且仍将继续,因为一些性奴役人质已经死亡,甚至没有得到缔约国对他们所遭受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的官方明确承认,这些年龄较大的受害者一个接一个地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