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滩岛规范沙雕制作打击牟利
自上周六以来,长滩岛游客服务中心(BTAC)工作人员一直在岛上巡查,确认沙雕艺术者是否被授权在沙滩上进行沙雕创作,其作品通常为小型建筑等。
BTAC负责人Jose Mark Anthony Gesulga高级督察说,该部门正在岛上巡查,以确保246号市政条例顺利实施,该条例规定了长滩岛附近海滩沙雕创作相关条款。
246号条例中有条款描述沙雕艺术称,“这种不受管制的日常商业活动改变了沙滩的自然地形,造成沙滩长期不规则扭曲,进而影响海滩的自然对称。”
该条例于2007年7月通过,条例重点指出,有人利用大量的沙子做出巨大城堡,幷作为摄影背景进行收费。
但根据条例规定,“严禁”沙雕城堡牟利行为,对于初犯者可处以2500披索罚款,再犯者将被监禁30天。
同时,该条例也规定,在市长许可的前提下,允许将沙滩艺术用于推广及特殊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沙堡制造商需要支付每天每平方米100披索的费用。
沙堡作品保留期不得超过5天,且所占区域不得进入沿海植被区向沙滩过渡的6米之内。沙堡所有者需在事后将其摊平幷清理该区域。
岛上目前约有10名沙雕制作者。
“我们将检查这些人是否得到市长的许可,”Gesulga说。
他还补充说,已经接到投诉称,一些沙堡制作人向游客收费,以允许他们将沙堡作为背景拍摄照片。
“我们收到报告说,有的制作者要价为每人50披索,”Gesulga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