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照将禁开电动车 设备需在陆运署登记
本报讯:陆运署的一名官员昨天表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个人移动设备将需要登记,而司机则需要有驾照。
陆运署助理署长牙凡地说,该机构已向交通部提交了初步指引,交通部现正在起草一份备忘录通告,以监督所有类型的电动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两轮的电动自行车。
牙凡地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说:“一般来说,根据我们的第4136号共和国法令,无论电动车还是汽油动力车,都必须要登记,使用者必须有驾照。”
在指引草案中,牙凡地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都在较低的分类等级中,属于只可以在私人院落内使用,例如村庄或小区,而较大型的可穿过主要马路,但不能在公路或大街上行驶。
牙凡地说,如果他们获准在公路上行驶,也必须戴上保护用品。
陆运署长强调限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行驶是为了骑士的著想,以确保他们在道路上的安全。
他说:“我希望他们将明白,这不是要禁止他们,而是要确保他们的安全。他们是非常容易涉及到交通意外。我们始终考虑他们的安全。”
他补充:“实际上,正在推动电动车,因为它将帮助减少污染。”
牙凡地说,该备忘录一经交通部批准立即实施,将由该机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