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院通過放寬外國零售商投資限制
本報訊:參議院以20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結果通過了一項將向外國企業開放菲律濱零售業的法案。
參議員在昨天投票通過了第1840號參議院法案。該法案提議修改2000年零售自由化法(第8762號共和國法令),並降低外國零售企業的實收資本要求。
杜特地總統在較早前表示,該法案非常緊急,政府經濟和財政官員表示,該法案將鼓勵投資者的進入,並進一步推動新冠肺炎疫情後的經濟復甦。
該法案規定,希望從事或投資零售貿易業務的外國零售商的最低實收資本為5000萬披索。目前的法律規定資本金為250萬美元。
對於建立一家商店的投資,目前每家商店的最低資本為83萬美元。
提議該金額的副參議長勒道在全體參議員辯論期間說:“我們正在放開它,但不能太低,這樣競爭將是中等水平的,而且,你想要吸引高質量的產品。”
該法案的起草人、參議員彭敏直最初提出的最低資本為1500萬披索。
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狄倫認為,5000萬披索的門檻“非常高,不會達到我們最初提出該法案時的目的。”
狄倫說:“我們想在這個領域,在零售貿易中吸引投資,我認為5000萬披索的門檻非常高,實際上它是一個限制。”
但狄倫後來接受了勒道的提議。
參議員洪智維洛斯在較早前表示,開放零售貿易“不是我們最明智的選擇”,他也接受了勒道的修正案,認為本地零售商會接受這個金額。
第1840號參議院法案還建議規定只允許來自不禁止菲律濱零售商進入其國家的外國零售商進入菲國。
如果外國零售商將通過一家以上的門店投資零售貿易,每家門店的建議資本必須為2550萬披索,“前提是這一要求不適用於菲律濱擁有至少60%股份的國內公司。”
要求的最低實收資本應每三年審查一次,有關機構的建議應提交國會。
鼓勵外國零售商推廣在菲律濱製造的產品。
在通過前,彭敏直簡化了這一法案,刪除了任何有關網上零售和電子商務的參考,以避免對它們進行監管。
他還建議刪除第8762號共和國法令第3節第2款,該條款定義了“高端或奢侈品”,並要求國家經濟發展局更新外國高端和奢侈品零售商的名單。
彭敏直說,這些“不再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