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府警告:非法出售新冠疫苗将判囚
本报讯:马拉干鄢表示,根据菲律滨法律,那些被证明在出售新冠疫苗和接种名额的人可能会面临监禁
在报导称有些人在出售疫苗和接种名额,售价高达1.5万披索,取决于疫苗的品牌之后,总统发言人罗计发表此声明。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中,罗计说,出售新冠疫苗是违法的行为,因为当局没有批准任何疫苗作为商业用途。
他说:“这是禁止的。没有疫苗可供商业用途,因为没有疫苗获批准商业用途。”
他补充:“它们不应该被出售,因为疫苗只供紧急使用。它们还没有经过第4期的临床试验。”
据罗计说,根据现有的法律,出售新冠疫苗也是违法的。
他说:“如果你被发现在没有商业用途批准的情况下销售疫苗,你可能会被监禁,因为食药署制定的法律有一个叫做刑法条款的东西。”
他补充,出售接种名额者也可能被追究欺诈责任。
罗计说:“对于那些销售接种名额的人来说,这也是被禁止的,你可能会被以欺骗罪起诉。”
他补充:“没有人有权出售他们的接种名额。”
与此同时,罗计重申,在菲国,新冠疫苗是免费的。
菲国警总监埃莱萨尔昨天表示,他们“已经确认了至少一个人”据称参与了出售疫苗接种名额,调查正在进行中。
据埃莱萨尔说,此人声称与仙范市和曼达俞央市的地方政府有联系。
埃莱萨尔在声明中说:“根据调查的初步结果,我们已经确认至少有一个人通过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应用程式向他的中学朋友提供了两个品牌的疫苗,价格从1.2万披索到1.55万披索不等。”
他补充:“同一人声称他在仙范和曼达俞央地方政府有熟人,这就是为什么他能轻易获得疫苗,甚至保证接种名额;甚至还出示了存款单作为他之前'交易'的证明。 ”
埃莱萨尔说,菲国警正在“锁定”那个人,他已经关闭了所有的社交媒体账户。
他说:“我们向公众保证,他将因为这种非法活动而受到法律的严惩。”
另一方面,马尼拉公共信息办事处表示,马尼拉市长莫仁诺昨天签署了一项法令,禁止销售、分发或施用新冠疫苗以获取收益、收入或利润。
莫仁诺说:“当国家处于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时,没有食药署发布的全面市场授权,任何销售、分销或施用都是不允许的。”
违反该条例的人将被处以5000披索罚款,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并吊销营业执照。
他们还将被禁止在马尼拉经商。
内政部副部长马莱耶于上周五说,菲国警已被勒令调查所谓的“台底”出售新冠疫苗的情况。
马莱耶在短信中说:“政府采购的疫苗是免费给人民接种的,那是不能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