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又驳回一起对日索赔案
中新网6月8日电 综合报道,7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了二战时期强征韩籍劳工和其遗属针对16家有关日企提起的索赔诉讼,裁决原告方没有起诉涉事日企的权限。继第二起韩籍慰安妇对日索赔被驳回后,韩国法院又对日本企业强征二战劳工索赔案作出与此前相反的判决,这给韩日关系带来何种影响,引人关注。
韩国又一对日索赔案被驳回
日方称将持续关注动向
据报道,85名二战强征劳工和其遗属曾于5月28日联合起诉日本制铁、日产化学和三菱重工业等16家日企。其中1名原告针对2家日企提起诉讼,实际上是共84人联合起诉。这是二战强征劳工提起的诉讼中规模最大的索赔案。
法院表示,虽然不能说个人的索赔权因《韩日请求权协定》而消灭或被放弃,但综合考虑《韩日请求权协定》、其相关谅解文件、签署该协定的原委、缔约方的意向、相关后续措施等因素,二战强征劳工的索赔权也属于该协定的适用范围。因此法院认定索赔案不符合诉讼条件,不予受理,可以视为原告败诉。
法院还表示,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7条,仅凭认定殖民统治非法性的国内法,不能将不履行《韩日请求权协定》的行为正当化,因此若法院受理该索赔案,有可能会导致违反《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7条等国际法的结果。
法院强调,若法院受理索赔案,乃至针对涉案日企开展强制执行,这将违背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持秩序的宪法大原则,属于滥用权利的行为。
据报道,原告方对法院裁决表示强烈不满,计划提起上诉。
在判决公布后,日本官房长官加藤胜信就韩国国内的相关诉讼表示将继续“关注动向”。日本外务省干部一定程度上给予肯定称,这是恶化的日韩关系“暂时歇口气的判决”。
前后裁决截然相反
韩法院顾及韩日关系?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此次裁决与韩国最高法院2018年10月30日对二战强征劳工索赔案做出的裁决截然相反。当时最高法院判处,新日本制铁(新日铁住金前身)向4名原告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7.5万元)。
韩国政府认为,日本在签署协定时没有承认殖民统治的非法性,而且否认负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因此个人可以行使对殖民统治行为的索赔权。
此外,韩国法院2021年1月8日曾裁定日本政府向已故的裴春姬等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12人赔偿每人1亿韩元的损失,但3个月后,又驳回了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20人发起的对日索赔诉讼。
报道称,部分观点指出,法院上述判决结果可能顾及韩日关系,固然给谋求外交解法的韩国政府减轻了压力,但也有人认为判决前后矛盾,反而使韩国更难以保持对日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韩国外交部一位官员6月7日表示,韩国政府将尊重司法判决和受害者的权利并考虑韩日关系等因素,以开放的态度持续与日方协商,得出让两国政府和所有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合理解法。
在此情况下,文在寅和日本首相菅义伟出席将于11日至13日在英国举行的七国集团峰会,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