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以上兒童允許戶外活動
本報訊:政府允許5歲及以上兒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在特定地區進行戶外活動。
在昨天的宣布中,總統發言人羅計說,該政策將在一般社區隔離和改良版一般社區隔離地區實施。
可是,新的指導方針並不包括“附帶高度限制”一般社區隔離地區,包括內湖省和甲美地省。
羅計說,5歲及以上的兒童可在成人陪同下前往下列地點:海灘、公園、遊樂場、戶外旅遊地區、騎自行車和遠足。
政府還允許五歲及以上的兒童參加戶外非接觸性運動,和在露天餐廳用餐。
可是,購物中心仍然禁止15歲以下的兒童進入。
同樣地,政府還授權地方政府單位根據各自轄區的疫情,增加對兒童的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