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外籍人士卖人口和强迫少女卖淫入狱
三名亚洲人,包括一名妇女,被判处三年监禁,罪名是贩卖人口和强迫少女卖淫。
另一名妇女也因从事妓女工作而未向警方报案而被定罪。她被罚款 5,000 迪拉姆,并被勒令服刑六个月,然后被驱逐出境。
据警方调查,女被告答应她在一家服装店做售货员的工作后,将一名17岁的巴基斯坦女孩带到了迪拜。
当她到达迪拜时,这名少女被带到 Al Baraha 地区的一间公寓,在那里她被迫做妓女。
说服她来迪拜的女人和其中一名男性被告正在公寓里经营卖淫业务。
后来,受害者被转移到酒店房间,客人被带到她面前。
她告诉调查人员,在酒店经营卖淫团伙的两名男子每晚向她支付 1,000 迪拉姆。警方通过卧底和冒充顾客的方式获得了有关这名青少年的信息。
两名男性被告在酒店被捕,而该女子则在 Al Baraha 公寓被捕。
三人都否认贩卖青少年和经营妓院,但他们被定罪并被判处三年监禁,然后被驱逐出境。女被告因从事妓女工作而被判处额外六个月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