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青少年接种疫苗须知
本报讯:卫生部昨天公布了就下周开始的全国12至17岁青少年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公布了相关的要求和其他细节。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疫苗接种行动中心主席加莫沓赫说,大岷区将于11月3日开始这个年龄组的所有青少年的疫苗接种工作,不论他们的健康状况。菲国其他地区的青少年疫苗接种工作将于11月5日展开。
接种疫苗的儿童需要由父母或监护人陪同,并提供证明其关系的文件。只允许的监护人是父母、祖父母、21岁以上的兄弟姐妹或孤儿院或儿童之家的负责人。
家长/监护人必须同意、孩子必须同意接种疫苗。孩子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出生证明。
地方政府已经启动了预登记程序,但加莫沓赫说,它们也可能允许免预约接种。
卫生部说,所有接种点都可以进行未成年人疫苗接种,但必须有足够大的空间容纳接种者和监护人。最好给他们分配一个单独的通道或房间,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地方政府还必须确保,如果未成年人在接种疫苗后出现副作用,它们能够立即作出适当反应。加莫沓赫建议,有合并症的未成年人应在医院疫苗接种点或卫生中心附近的地点接种疫苗,以确保在出现不良副作用时可快速应对。
他说:“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会产生的反应是不同的。使用不同种类的应急设备。”
加莫沓赫说,未成年人的疫苗接种将不会与医护人员和免疫缺陷者注射第三针的计划重叠。
加莫沓赫说:“这不会与未成年人疫苗接种计划同时进行。”
政府希望在12月之前为1272万12至17岁青少年中的80%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