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加彪: 濛濛如被認定逃稅成立 將失去總統候選人資格
本報訊:大理院前大法官加彪說,如果選舉署和大理院認定前參議員濛濛。馬科斯之前的逃稅罪行是道德墮敗壞罪,這將結束他的家族再入主馬拉干鄢宮的願望。
馬科斯曾在1995年7月27日被判定被判四項罪名成立,罪名是違反1977年國家厘務法第45條,未能提交1982年至1985年的所得稅申報表。
計順市地區審判法院判處他入獄3年,每項罪名罰款3萬披索。
加彪于週五晚表示:“我的觀點是,如果只是一年,你可以說這不是道德敗壞,你只是忘記了。因為沒有逃避的意圖。如果有人有意逃避納稅,那就是道德敗壞。”
他補充:“道德敗壞是一個寬泛的術語,因此,這將由選舉署和大理院來決定幾年不提交所得稅申報表是否構成道德敗壞。”
綜合選舉法第12節規定,任何因違法行為被處以18個月以上監禁或因道德敗壞的犯罪而“被最終判決”的人,都將喪失候選人資格和擔任任何公職的資格。
國家團結聯盟(反對派聯盟)的召集人加彪說,這項規定在過去“已被多次應用”所以,仍然可應用。
然而,馬科斯的案件將不屬於18個月監禁的第一個條款,因為上訴法院將監禁刑罰從定罪中刪除,只留下罰款。
他的案件可能屬於“道德敗壞”條款,但須由選舉署和大理院決定。
任何菲律濱的已登記選民都可以在11月2日之前向選舉署提出取消馬科斯參選資格的申請,但加彪沒有說他是否會帶頭提出這樣的申請。
他說:“我肯定,將會有許多人提出這種申請。”他補充,許多律師已經聯繫了他,告訴他有關他們的行動。
一旦選舉署和大理院認定存在道德敗壞,就可以以“虛假材料陳述”為由取消前參議員濛濛。馬科斯的候選人資格證書。
濛濛。馬科斯(已故獨裁者馬科斯的兒子)在10月6日提交了申請競選總統的候選人資格證書。他在總統候選人人氣民調中排名第一,在社交媒體上有大量關注者,他的許多支持者掩蓋了其父親馬科斯執政20年期間侵犯人權和腐敗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