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最低工资今起上涨21元
地区三方工资与生产力委员会—国都区说,马尼拉私营机构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上涨21披索,新最低工资标准准在今天开始生效。
在地区委员会国都区—21号工资令,该委员会批准调整非农业工人的最低日薪,从491披索加至512披索。
另一方面,在僱用15人或以下之农业、零售/服务机构工作的僱员,以及在僱用少於10人之製造机构工作的僱员的新最低工资率为475披索。
该委员说,新地区最低工资的实施得到了工人、僱主组织和政府各方利益攸关方的意见。
地区三方工资与生產力委员会—国都区在设定最低工资时,考虑了第6727號共和国法例或工资合理化法下的各种准则。
新最低工资令並不涵盖家僱、个人服务以及正式註册且拥有政府证明书之描笼涯微型企业的工作人员。
新的工资令也表明,所有按结果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包括以按每件工作或任务计算工资的工作人员,都应有权获得每天8小时工作的有偿工资,或工作不到8小时之比例的工资。
新工资令也允许有不便的企业、定期僱用不超过10名工人的零售/服务机构以及受自然灾害及人为灾害等灾难不利影响的企业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