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科斯陣營認為 稅務案罰款已繳清
本報訊:小馬科斯陣營主張,小馬科斯遵從了法院對其稅務案件的判決。
小馬科斯發言人羅德裡藝斯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們已經遵守了,我們對提交給選舉署的答覆非常有信心。”
他補充:“現在,如果他們有其他的問題或事情,他們希望選舉署處理的,那麼,這是他們的合法權利。但我們已遵從了。”
反對小馬科斯的候選人資格的請願者于週五稱,“沒有這位前參議員遵守了就1997年上訴院對其稅務案的裁決之支付罰款記錄”。以律師西奧多。戴(音)的團體援引了計順市地區審判法院的一份文件。
據請願者說,小馬科斯被上訴命令就1982年、1983年和1984年未申報所得稅的每一項罪名支付2000披索的罰款,並為1985年的未申報所得稅罪名支付3萬披索罰款以及附加費用。
他還被要求向厘務局繳付入息稅差額及相應利息。
小馬科斯陣營昨天公佈了顯示他已在2001年支付了大約6.7萬披索的文件。
小馬科斯的陣營尚未澄清為何送文函上的日期比正式收據上的日期早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