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署:推遲大選請願「難成功」
本報訊:選舉署發言人希敏尼斯昨天表示,要求推遲2022年全國和地方選舉的請願“不太可能成功”,因為這不符合1987年憲法。
希敏尼斯在接受ANC的採訪時說:“請願書本身似乎不太可能成功。”
他說:“對它不利的一個事實是,它要求將選舉一直推遲到2025年。他們基本上是在說我們要違反憲法,今年不舉行選舉,那將是違憲。”
他說,憲法中沒有規定,如果全國選舉被推遲,各民選官員是否可以繼續擔任職務。
他說:“憲法對何時舉行選舉有非常具體的規定,憲法或任何地方都沒有關於即將選舉的職位的延期條款。”
除此之外,希敏尼斯表示,選舉署無權長時間暫停選舉,只有在菲國處於“不存在自由公平選舉”的情況下才能進行這種推遲。
他說:“我認為這些特定標準現在不存在。所以,我認為沒有任何理由批准這種請願。當然,這完全取決於選舉署全體專員的決定。”
據報導,生命與民主聯盟於上週五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因新冠疫情而將2022 年的選舉暫停至2025年5月。
早在2020年9月,選舉署已明確表示,沒有必要推遲2022年的選舉,因為憲法對其行為有具體規定。
憲法規定,全國選舉每六年在五月的第二個星期一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