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科斯競選資格案件 選署駁回干預訴訟申請
本報訊:選舉署第二分庭昨天拒絕了對取消總統候選人小馬科斯競選資格證書之請願的所有干預訴訟的申請。
根據由舉署專員安東紐。高(音)和茵丁負責的選舉署第二分庭的說法,承認支持和反對小馬斯的干預訴訟者都將“必然導致過度延遲主要請願書的審判結果”。
在11月2日,10名專業人士提交了一份干預訴訟申請,試圖通過提供額外的論據來支持民間領袖武恩納費等人的請願書。
與此同時,小馬科斯的聯邦黨盟友提交了一份干預訴訟答覆,試圖駁回文納費的請願。
但選舉署第二分庭拒絕了各陣營的這兩個舉動。
他們說:“受理這種的訴狀不僅會過分拖延案件的解決,而且還會有效地准許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遲向選舉署提交訴狀的行為。”
選舉署第二分庭同樣表示,禁止任何參加此訴訟的企圖。
他們說:“不,未來的干預訴訟動議和/或與當前案件相關的干預訴訟答覆應由第二分庭受理。”
文納費等人的請願要求取消小馬科斯的候選人資格證書,因為他聲稱自己有資格競選最高職位,儘管他已被判逃稅罪,但他聲稱此說法存在重大失實陳述。
小馬科斯於1995年因未能提交1982年至1985年的所得稅申報表而被定罪。
根據請願人的說法,小馬科斯的定罪應阻止他競選總統,即使上訴法院在1997年將處罰減至僅僅罰款。
小馬科斯陣營一再稱請願書是批評者精心策劃的“滋擾”和“垃圾”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