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法院开始对退回支票案件进行合法化
迪拜法院开始对《商业交易法》实施新的修正案,将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发行支票合法化。
根据 2020 年第 14 号联邦法律(于 2020 年 10 月更新),支票受益人或持票人无需因未支付支票而提起刑事或民事诉讼。
他们可以直接联系法院的执行法官,命令支付支票的价值或剩余金额。
除非受益人不同意,否则银行还有义务通过为支票持有人的利益释放银行账户中的任何可用资金来支付部分款项。
但是,如果人们故意发行支票以骗取他人的钱财,仍将被定为刑事犯罪。
迪拜法院执行法院首席法官哈立德·阿尔曼苏里法官说:“刑事定罪仅限于签发支票的欺诈案件或有足够资金但被发行人撤回的案件。”
他说,刑事定罪被更快、更容易的程序所取代,这些程序赋予受益人权利并保护他们。
“这符合迪拜支持可持续经济并实现更快更准确司法的举措和战略计划,这代表了迪拜法院成为全球独特法院的愿景。”
2017 年,迪拜总检察长 Essam Al Humaidan 将退票案件(包括一系列其他轻罪)移至法庭之外。
该决定 - 被称为刑事命令 - 授权迪拜检察官对违法者处以罚款,而不是将他们提交给法院。
退回支票高达 50,000 迪拉姆的罚款为 2,000 迪拉姆,而退回支票金额在 50,000 至 100,000 迪拉姆之间的罚款为 5,000 迪拉姆,支票退回金额在 100,000 迪拉姆至 200 迪拉姆之间的罚款为 10,000 迪拉姆, 000。
去年,迪拜法院根据刑事命令解决了 16,289 起案件,涉及罚款 4,810 万迪拉姆(1,310 万美元)。
退回支票约 13,517 个案件,占所有无需上法庭解决的案件的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