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入稟禁止兒童打疫苗
本報訊:兩名家長已向計順市地區審判法院提交請願書,要求對政府推出5至11歲未成年人新冠疫苗接種計劃發布臨時限制令。
請願人阿迷科爾和薩文地敦促計順市地區審判法院將禁令永久化,並宣布衛生部第2022-0041號備忘錄違憲,因嚴重濫用自由裁量權而無效。
請願者表示擔心,如果他們拒絕同意,儘管他們的孩子希望接種疫苗,國家可能會充當父母,並根據備忘錄給予必要的同意。
這份長達74頁的請願書指出:“鑑於所有反對向兒童注射新冠疫苗的危險信號,衛生部的備忘錄是在嚴重濫用自由裁量權和違憲的情況下發布的。”
同時,請願書認為,衛生部不能僅憑一份備忘錄就要求父母或監護人享有這樣的權力,尤其是在父母擔心孩子安全的情況下。
請願書補充說:“剝奪父母/監護人的拒絕同意權與強制接種疫苗是一樣的,這是對第11525號共和國法的公然和明顯規避。”
此外,它認為援引國家親權是不適用的,因為所涉及的疫苗在本質上仍然是實驗性的,並且只發布了緊急使用授權。
請願書中的被告是衛生部長杜計、衛生部副部長維吉爾和衛生部。
同時,請願者表示,他們無意詆毀或貶低政府和國家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所做的努力。
阿迷科爾已完全接種了新冠疫苗,而薩文地的不情願源於她的孩子在接種Dengvaxia登革熱疫苗後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