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更新外籍配偶及子女入境规定
菲律宾总统府代理发言人诺格拉斯(Karlo Nograles)周四表示,跨机构防疫工作组近日对有关允许外国公民入境的协议进行了“更新”。
根据更新后的指导方针,菲律宾公民或拥有归国侨胞特权的前菲律宾公民的外国配偶和/或子女,可无需出示30天内的返程机票。
与此同时,根据第408号行政命令,菲律宾将允许来自免签国家的外国国民入境,但如果他们计划以旅游或休闲以外的目的停留30天以上,则需要提前申请入境豁免文件。
他们打算通过根据现行IATF规则和条例签发的入境豁免文件,为旅游或休闲以外的目的。
另一方面,无论是否与菲律宾公民一起旅行,未涵盖在第408号行政命令的外国配偶或子女(来自需要签证的国家或属于受限制的外国国民),可以在不申请入境豁免文件的情况下入境菲律宾,前提是他们已经获得带有适当签证注明的9(a)签证(临时访客签证)。
诺格拉斯提醒称,所有国际旅客,无论其国籍,都必须在入境菲律宾时出示起飞前48小时内的RT-PCR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有中途转机或停留,旅客不得离开机场或入境中转国。
此外,旅客也必须出示经认证的疫苗接种证明,这包括菲政府颁发的VaxCertPH 证书、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疫苗预防接种证书(ICV) 或菲政府认可的外国疫苗证书。
上述群体在入境菲律宾后不再需要接受检疫隔离,但需要在七天内进行自我监测。
若无法遵循相关规定,当局将要求入境旅客接受强制性酒店隔离措施,并于第五日接受RT-PCR新冠核酸检测。在得到阴性结果后,旅客必须在家中完成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第一天将从入境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