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署願檢討拆除海報規則
本報訊:選舉署昨天表示,在幾位候選人和團體譴責其針對所謂違規競選海報的“拆除行動”之後,它願意重新審視其指引。
選舉署發言人希敏尼斯告訴記者,選舉署“沒有對公眾的要求充耳不聞”。
希敏尼斯說:“在過去,我們修改了我們的規則。不能保證,但我們肯定是開放的……在選舉署內部,我們也在審視。”
希敏尼斯補充說,選舉署專員們“已經在研究這個問題”。
在過去幾天,選舉署在私人場所中撤下據稱超大的競選材料後一直受到抨擊。
上週,選舉署援引2015年大理院的一項裁決堅稱,它有權移除超大尺寸的競選材料,即使是在私人場所中也是如此。
然而,在其執法人員在私人空間拆除競選材料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瘋傳後,一些網民、候選人和法律團體都批評了選舉署。
根據選舉署第10730號決議或《公平選舉法》的實施規則和條例,競選海報應符合2尺X 3尺的允許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