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6月 地方政府抗擊Covid支出達到1189億元
本報訊:根據地方政府財政局(BLGF)收集的初步數據,截至2021年6月,地方政府部門(LGU)已在Covid-19應對措施上花費了1189億元。
地方政府財政局在提交給財政部長卡洛斯·多明戈斯三世的報告中,總額764.4億元來自地方政府自有資金,另外354.4億元來自2020年國家預算下的Bayanihan撥款,並考慮到《全國互助抗疫法》(Bayanihan1),有效期延長至去年。
地方政府還使用了49.3億元未動用的信託公共基金現金餘額,這些資金已轉入地方政府的普通基金(GF),以支持其應對大流行病的工作。
地方政府財政局表示,地方政府花費的另外21.4億元來自贈款和捐贈。
根據第11494號共和國法案,《同舟共濟經濟復甦法案》(Bayanihan2),地方政府信託持有的公共資金的未用現金餘額可以轉移到地方政府部門的普通基金,以支持地方政府的計劃和項目。對Covid-19大流行的響應,而第11520號共和國法案,將2020年一般撥款法案(GAA)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地方政府財政局的報告符合多明戈斯早些時候向該局發出的監測地方政府部門與大流行相關的財務狀況的指令。
反過來,地方政府財政局為當地財務主管開發了一個在線報告系統,以跟蹤所有省、市和直轄市與其Covid-19計劃、項目和活動相關的收支情況。
地方政府財政局執行董事尼諾·阿爾文納在他的報告中說:“該報告系統用于建立和評估基線地方財政數據,以作為管理政府對Covid-19應對措施的投入。”
地方政府財政局收集的數據涵蓋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1715個地方政府單位的所有省、市和市財務主管100%報告合規。
根據地方政府財政局對當地財務主管提交的報告的初步分析,阿爾文納表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地方政府機構已動用了354.4億元,即Bayanihan贈款總額370.2億元的96%,為其各自的大流行應對措施提供資金。
在354.4億元中,87%(308.3億元)用于維護和其他運營費用(MOOE),主要用于家庭的糧食援助和其他救濟物品,而剩餘的13%(46.1億元)用于資本支出。
阿爾文納說,去年曾提醒地方政府部門,Bayanihan撥款的支付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部分應歸還給國庫。
截至2021年6月,地方政府的Covid-19響應資金大部分來自他們自己的資金,總額為764.4億元。其中,590.3億元用于地方政府資助的項目,其中87%(517.3億元)用于維護和其他運營費用。
阿爾文納說:“有587個地方政府部門為其選民提供了自己的項目,其中482個(82%)來自直轄市,68個(12%)來自城市,37個(6%)來自各省。”
就來自地方政府部門自有資金的Covid-19響應維護和其他運營費用而言,國家首都地區(NCR)、卡拉巴松和中央呂宋的支出最高,分別為161億元、63.3億元和51.8億元。
阿爾文納說,地方政府部門還報告了他們各自針對學生、司機和老年人等特定部門的財政援助計劃,金額為174.1億元,其中135.9億元來自各市。
他說,地方政府還從其信託基金(TF)向其普通基金轉移了總額為54.4億元的資金,以幫助為應對Covid-19提供資金。其中,截至去年6月底,地方政府部門已經使用了49.3億元,占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