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鼓勵出口商最大化自由貿易協定以促進貿易和投資
本報訊:工商部再次鼓勵菲律賓出口商最大限度地利用東盟成員國和貿易夥伴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增加貿易和投資機會。
工商部國際貿易關係局的揚·雷德蒙德·德拉維加表示,除了美國和日本市場外,東盟也有潛力。
他在最近的一次虛擬論壇中說:“就我們的表現和現有的協議而言,我們只有東盟自由貿易協定。近年來,我們看到東盟市場也是菲律賓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或非常重要的貿易夥伴……”
德拉維加確定了對東盟的主要出口產品仍然是電子產品和製造業產品,例如其他機械和運輸工具。
他補充說:“看看我們擁有的這些自由貿易協定,我們還可以向其他市場出口其他商品和服務,不僅在日本、中國,而且在東盟內部。”
德拉維加說,菲律賓是七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約國,包括與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印度和香港以及東盟自由貿易區(AFTA)的自由貿易協定。
他說,一旦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協議生效,“我們也看到了潛在的、更廣泛的合作領域和更簡化的貿易規則。”
RCEP協議于2022年1月1日對10個簽署國生效,即文萊達魯薩蘭國、柬埔寨、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新加坡、泰國、越南、澳大利亞、中國、日本和新西蘭。該協議于去年9月2日獲得總統羅德裡戈·杜特地的批准,目前正在參議院審議以確保獲得同意。
德拉維加說,我國目前還與日本和歐洲自由貿易組織(EFTA)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簽訂了兩個東盟以外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他補充說:“這些自由貿易協定的作用是簡化,提供出口商在與外部合作夥伴打交道或在國外冒險時可以利用的‘高速公路’。同時,它也吸引了投資,成為自由貿易協定安排的一部分。而且(這些)補充了政府改善商業環境的現有努力。”
德拉維加說,自由貿易協定增強了貿易夥伴和新市場的准入,並提供了安全或改進的“遊戲規則”。
他說:“我們最近在菲律賓參與的自由貿易協定中也看到了採用規則,特別是不僅針對特定商品,而且在處理電子商務方面,因此我們在這裡看到,與此同時,也有一些規則可以幫助我們,例如,通過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等方式開展業務或出口。”
德拉維加說,除了自由貿易協定外,菲律賓的其他貿易協定還包括普惠制(GSP)和合作機制。
世紀太平洋食品公司出口營銷和銷售部經理雪麗露·馬佐表示,不同的FTA和GSP使她的公司受益,金槍魚和沙丁魚是其最大的出口產品。
她說:“對于所有中小型企業,我真的鼓勵你(們)利用這個優惠關稅,因為它真的會幫助你,因為它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商品稅....。.同時它也是你的優勢,因此你在定價方面具有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