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新法律預計吸引更多外國投資
本報訊:在羅德裡戈·杜特地總統簽署修訂第11647號共和國法案(RA)--《外國投資法》後,外國企業現在可以規劃其在菲律賓的戰略投資計劃。
德國-菲律賓工商會(GPCCI)在週一的一份聲明中稱讚政府將RA11647頒布為法律,這將有助于通過允許外國投資者獲得更多股權來促進更多的外國投資。
GPCCI執行董事克裡斯托弗·齊默說:“這項法案的通過非常及時,因為我們現在正在開放經濟。根據上述修正案取消的限制還解決了外資中小企業的困難,並進一步引入戰略投資計劃,進一步推動菲律賓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投資市場。”
GPCCI總裁斯蒂芬·施密茨補充說,減少為菲律賓人保留的投資領域,並允許外國企業在這裡開展業務時擁有高達100%的所有權,這對菲律賓和外國投資者來說都是雙贏的舉措。
施密茨說:“通過這些修正案,更多的外國專業人士現在可以與菲律賓人分享他們的技能,以提高各個領域的本地和國際競爭力。同時,這也將有助于在菲律賓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因為該法律允許更多的外國投資,從而擴大菲律賓的就業市場。”
同時,參議員吉爾伯特·特奧多羅也稱讚政府放寬了外國限制,但這項法律應該與所有政府機構的“反官僚心態”合作。
特奧多羅在一份聲明中說:“將菲律賓推廣為外國投資目的地並不會以放鬆外國所有權而結束,但外國投資者應該感到他們可以輕鬆地在我國開展業務。”
他說,公務機關要確保交易暢通,避免重複要求,堅持3-7-20規則,即3天完成簡單交易,7天完成複雜交易,20天完成高技術交易。
他說:“政府應為國內外企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如果政府擺脫官僚主義的心態,就可以做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