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委批准伊富高1.85億元水電項目
本報訊:投資委員會(BOI)週五表示,在呂宋島電力需求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它已批准第一伊富高可再生能源公司的註冊申請,該公司是伊富高水力發電廠的新開發商。
投資委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0.56兆瓦(MW)的利庫德2水電項目預計將于2023年9月開始商業運營,這將有助于支撐我國的可再生能源(RE)行業。
該水電項目估計耗資1.85億元(合350萬美元)。
工商部長兼投資委員會主席拉蒙·羅帛示說:“新批准的伊富高水力發電廠是一個重要項目,因為菲律賓正在走向綠色和現代經濟。”
他補充說:“這證明我們致力于改善菲律賓的可再生能源部門。這只是更多綠色投資湧入我國經濟的開始。”
另一方面,投資委員會表示,由于我國經濟的持續增長,呂宋島的電力需求將繼續增加,因此必須加強產能以維持這種電力需求並確保對消費者的電力供應不受阻礙。
據該機構稱,該公司的0.56兆瓦徑流式水電項目預計到2040年將增加16397兆瓦的水電容量。
根據第9513號共和國法案(RA),即《2008年可再生能源法案》,該公司有資格獲得七年所得稅免稅期、免稅進口可再生能源機械、設備和材料等激勵措施,包括控制和通信設備,以及碳信用免稅。
它補充說,在其商業運營的前10年,預計平均銷售額為2300萬元(約44萬美元),獲批項目將為菲律賓經濟帶來估計3500萬元(約66.9萬美元)的額外產出,以及對家庭收入的300萬元(約57400美元)的貢獻。
此外,投資委員會表示,該項目將有助于增加73868兆瓦的容量,以滿足清潔能源情景下到2040年總裝機容量為81485兆瓦的國家可再生能源計劃(NREP)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