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延至4月18日
本報訊:厘務局將允許在4月18日之前提交和支付2021年所得稅申報表和稅款,因為每年4月15日的截止日期是今年的一個假期——耶穌受難日。
在本月發布的公告中,厘務局長杜萊提醒授權代理銀行在4月18日下午5點之前接受納稅,即強制性年度納稅截止日期之後的星期一。
根據厘務局、財政部和代理銀行之間的協議,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銀行營業時間將延長至下午5點,而不是每天的下午3點。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1日至18日。
此外,由於距離納稅截止日期最近的兩個星期六也是公共假期——4 月9日是英勇日,而4月16日是黑色星期六——杜萊告訴銀行在3月26日和4月2日的前兩個星期六接受納稅。
杜萊說,銀行也可以接受支票付款,只要支付給厘務局即可;接受在延長的銀行營業時間結束前已經在銀行營業場所內的納稅人繳納的稅款;以及在電子納稅渠道不可用時,接受手動提交的和區外的所得稅報表及其相應的付款。
杜萊補充說:“不要對納稅人在提交納稅申報表和支付國內稅收時所犯的任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因為厘務局將是對上述違規行為施加任何適當處罰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