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若拒絕參加辯論 選署推動取消競選資格
本報訊:選舉署週一表示,將推動一項法律,如果地方和全國級別候選人拒絕參加辯論,他們可能失去競選資格。
選舉署專員加西亞說,選舉署希望把它組織的辯論變成強制性的,特別是在下次選舉中。
他說:“我們將說服我們尊敬的國會要求所有地方和全國候選人參加選舉署組織的辯論。否則,這可能成為取消資格的理由。同時,這也可能成為競選違規的理由。”
在5月9日選舉之前,選舉署在週末舉行了三場總統辯論的第二輪辯論。到目前為止,在10位總統候選人中,只有小馬科斯兩次缺席選舉署的辯論。
加西亞說,由於沒有法律規定候選人必須參加辯論,不參加辯論的候選人只能被禁止在選舉署的平台上進行“電子集會”。
他說:“正如我所說,辯論就像一扇門,它將向你們展示候選人的情感和思想。這些非常重要,因為它們表明候選人願意面對他或她所爭取的同胞。與此同時,這也讓他們能夠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解決國家問題的經驗。”
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的最後一場辯論將於4月23日和24日舉行。加西亞說:“選舉將採用村民大會的形式,普通選民將有機會向候選人提問。”
他說:“我認為討論和交換意見將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