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在迪拜被判洗钱、挪用1.84 亿迪拉姆公款
迪拜初审法院裁定 19 人犯有洗钱、挪用公款和从一家律师事务所非法挪用 1.84 亿迪拉姆的罪行。
根据迪拜法院的记录,一名曾在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44岁男子是这起贪污案的主要嫌疑人。其他被告被指控犯有教唆罪和占有挪用资金的罪名。主要被告人和其他三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九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命令两名被告支付 20,000 迪拉姆的罚款。被告被指控伪造官方文件并利用这些文件在不同国家设立四家法律咨询公司,同时非法获取该公司的资金。
“其中一名被告从一家银行提取了 2500 万迪拉姆,另一名被告提取了 2200 万迪拉姆,”阿联酋律师 Salem Al Shaali、Al Shaali Company Advocates and Legal Consultants 的所有者在法庭听证会上表示。
这家总部位于迪拜的律师事务所的所有者声称,他在 2017 年发现主要被告以及其他被告通过伪造文件挪用了这笔钱。据称,主要被告非法访问了该公司的数据库,复制了有关客户的信息并伪造了电子文件,称该公司在向客户发送伪造的信件之前已经进行了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