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鼓勵投資伊斯蘭銀行業務
本報訊:菲律賓央行(BSP)現在正與“邦薩摩洛”穆斯林自治區(Bangsamoro)政府以及幾個政府機構合作,作為鼓勵投資伊斯蘭銀行業的整體政府方法的一部分。
央行行長本杰明·迪奧克諾在週四的虛擬簡報中表示,貨幣當局已經制定了一套全面的法規,以促進投資者和消費者更廣泛地參與伊斯蘭銀行業務。
繼近年來多項措施簽署成為法律之後,例如棉蘭老島穆斯林邦薩摩洛自治區組織法、央行章程修訂法以及伊斯蘭銀行監管和組織法。
迪奧克諾說,這些規定包括討論許可框架的第1069號通知;第1070號通知,即伊斯蘭教法政府框架;第1116號文,討論流動性風險管理。
他說,中央銀行于2022年3月23日發佈了伊斯蘭銀行和伊斯蘭銀行部門的報告框架,該框架“與央行的單一監管框架保持一致”。
他補充說:“它強調,現有法規適用于伊斯蘭銀行和伊斯蘭銀行單位,只要它們符合伊斯蘭教法原則或要求。”
迪奧克諾表示,伊斯蘭銀行部門必須將其賬簿和記錄與傳統銀行的賬簿和記錄分開。
他說:“除了提高透明度外,這旨在確保伊斯蘭銀行部門的交易按照伊斯蘭教法原則進行。”
伊斯蘭銀行業務不同于傳統銀行業務,因為前者不會根據促進風險分擔的伊斯蘭教法強加利息。
迄今為止,菲律賓的Al-Amanah伊斯蘭投資銀行是國內唯一的伊斯蘭銀行。
該銀行于1973年根據第264號總統令創建,最初名為Amanah伊斯蘭銀行。它的資本總額為5000萬元。
菲律賓開發銀行(DBP)在2018年在收購了國家政府、社會保障系統(SSS)和政府服務保險公司的股份後,獲得了Al-Amanah伊斯蘭投資銀行99.9%的股份,目前Al-Amanah伊斯蘭投資銀行隸屬於菲律賓開發銀行(DBP)。
迪奧克諾表示,隨著多項支持設立伊斯蘭銀行的法律的頒布,央行已收到有關設立此類銀行的詢問,甚至是來自外國銀行的詢問。
然而,他表示,迄今為止尚未向央行提交正式申請。
他補充說:“潛在的參與者可能正在進行市場調查。”
當被問及金融機構就設立伊斯蘭銀行提出的問題或疑慮時,迪奧克諾表示,“對伊斯蘭銀行業務的法律意識或理解仍然是一個主要問題。”
他說:“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政府被授權提供能力建設計劃,以滿足公共和私營部門不同利益相關者的特定需求。”
他說,其他擔憂包括建立伊斯蘭教法治理框架的資本要求。
央行副主任兼伊斯蘭銀行監管集團負責人律師諾埃爾·田納拉表示,設立伊斯蘭銀行或伊斯蘭銀行單位的資本要求從100億元到200億元不等,具體取決于分支機構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