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想回国购机票被拒 一“老赖”致电法官:我想回家
2017年1月,吴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同村的刘某借款45000元,许以利息,合约到期后吴某未还钱。2018年2月12日,经金寨县斑竹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吴某自愿于当年5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本息55800元,金寨法院对双方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履行期限届满,刘某多次催要,吴某一拖再拖。2019年6月,刘某申请执行,经斑竹园法庭执行,在吴某支付部分欠款的情况下,刘某考虑到乡里乡亲,同意给予吴某还款宽限期,吴某表示其将外出打工以支付欠款。没想到吴某外出打工,一去不返,且务工地点远在国外,余款15000元刘某索要无门。
2020年12月,斑竹园法庭根据刘某申请,恢复执行此案。经向吴某所在村委会及亲朋了解情况,得知吴某在柬埔寨金边务工,执行法官通过吴某亲朋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吴某认为自己远在国外,并未引起重视,法院依法将吴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4月,受柬埔寨疫情影响,准备购买机票回国的吴某,因系“老赖”购票被拒。吴某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表示认错、悔改、还款。
“生效的法律文书需要认真对待,及时履行,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其知晓你在国外,也不容易,已经同意你继续按照此前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履行,并谅解了你的失信行为,你支付15000元后此案结案,基于你的失信行为,我院决定对你处罚3000元,这是处罚决定书,你是否认识到错误,是否有其他意见?”面对法官的严正告知和失信处罚,吴某表示,“我没有什么意见,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吴某随即按要求履行了全部案款及罚款,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