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回应拍内衣照遭开除:申请再审】郭女士曾是南方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三年前,因在飞机洗手间内穿着内衣自拍发至朋友圈,她遭公司解雇。后郭女士不服,向法院起诉。
今年2月14日,她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终审判决。
民事判决显示,法院对郭女士在工作期间自拍宣传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南方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 郭女士告诉记者,其在南方航空公司工作15年,表现优秀,事发时她任乘务长。自拍的行为系帮朋友宣传,并无营利。且此案2019年至今已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前两次均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我不理解,为什么现在结果变了……没有人知道我经历了什么,真的很无助。”
5月11日,郭女士发来手写图片称“就算我被网暴,我也要发声!”图/受访者提供
【1】自称为感激朋友赠送内衣而自拍
判决书显示,郭女士于2005年入职南方航空公司,工作岗位为乘务员。
2019年10月12日,她值勤的航班出现短暂延误。航班限流等待期间,她发了一条朋友圈,图片系自己在飞机上的洗手间穿内衣的自拍。
文案称:“飞机延误了,我立刻来洗手间试试新品:裸感。体验感:真的跟没穿一样,超级无敌舒服。这么长时间一直穿的是**内衣,所以,我的胸型也升杯了……”
“发出后没多久我就清理了,没想到被人截图举报。”她告诉记者。
2019年11月28日,南方航空公司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郭女士自称,当时所有旅客未登机,在休息期间,她为了感谢朋友赠送内衣,便在飞机上的洗手间内自拍,没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
于是,她向南方航空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诉,请求南方航空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处罚决定,并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
次月,南方航空公司人力资源部作出答复,称郭女士在工作时间发布不雅照片的行为确实对南航的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经客舱部研究,确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2】照片被指不雅、有违公序良俗
2020年6月3日,郭女士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南方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无效。
7月,仲裁委员会确认南方航空公司2019年11月28日作出解除与郭女士劳动合同的决定违法无效,南方航空公司一次性支付郭女士2019年11月23日至2020年7月10日的工资。
郭女士、南方航空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广州市白云区法院。
白云区法院认为,郭女士的行为有失妥当,但尚不构成情节严重。南方航空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系过度行使内部管理权,属违法。
一审后,郭女士服从一审判决,南方航空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方航空公司指出,郭女士当班飞机并非停飞,而是航班延迟起飞,仍属于工作时间内。其行为不只是发朋友圈玩手机的行为,是到洗手间更换衣物拍照、修图、加水印及发朋友圈一系列行为,对航空安全、公司形象、内部管理上造成的巨大的不良影响。郭女士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私人事务,不顾安全责任,严重影响飞行安全。
郭女士答辩称,自拍行为时发生在集体休息时间,并非工作期间。且行为是帮朋友宣传,并无营利活动,事后也没有广泛传播,并没有造成南方航空公司声誉上的不良影响。公司指控她行为影响了飞行安全无依据。
广州中院判定,南方航空公司作为负责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特殊企业,对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具有合理性。郭女士作为有15年工龄的乘务长,更加应当认识到在朋友圈发布不雅照片对南方航空公司形象、航空安全声誉、**序良俗造成的负面影响。
“故南方航空公司认为郭某在值勤期内发布自拍不雅照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具有合理性,其据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南方航空公司依法行使管理权的体现,应认定为合法解除。”法院判决书提到。
对话当事人。
【1】已申请再审
记者:对于判决结果有什么想说的,是否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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