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要求高院駁回競選資格案
本報訊:候任總統小馬科斯請求大理院“保護菲律濱主權人民的自由選擇”,同時,他請求駁回針對他的取消資格的請願書。
小馬科斯在其律師敏洛薩提交的意見評論中告訴大理院:“讓落選的和被拒絕的競選人接任,就是剝奪了代表58.77%投票公民的權利,他們沒有過錯。”
小馬科斯獲得了31,629,783票,而他的勁敵副總統羅貝禮道獲得了15,033,773票。國會已宣布小馬科斯為當選總統。
他將於6月30日中午接管政府,成為菲國第17任總統。
他告訴大理院,以神父武恩納菲為首的一個團體提交的針對他的請願書,應因缺乏管轄權和/或完全缺乏理據而被駁回。
他指出,在他獲宣布當選後,只有總統選舉法庭才能審議他的資格。總統選舉法庭是由大理院的所有15名法官成員組成。
大理院有兩份待審的取消小馬科斯參選資格的請願書。兩份請願書都請求一項暫禁令,該命令可能會阻止計票和宣布獲勝者。
大理院僅處理了武恩納菲的組織提出的第一份請願書,大理院要求被告—小馬科斯、選舉署和國會提交他們對請願書和暫禁令請求的意見。
自從國會核計選票並宣布小馬科斯為當選總統以來,暫禁令的請求已變得毫無意義。
小馬科斯還告訴大理院,“以任何理由取消他的參選資格證書,更不用說想像中的‘虛假陳述’這種站不住腳的依據了,這將對菲律濱主權人民的意志造成極大的侮辱,這是一種大規模的侮辱。對我們的民主和對我們政府的共和主義的完全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