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中国人在尼泊尔携带4000万卢比被逮捕
据尼泊尔当地警方通报,6月7日,4名中国人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的主要检查站纳格顿加(Nagdhunga)被逮捕,因为警方认为他们随身携带了未申报的现金4000万卢比(约合人民币210万元)。
尼泊尔警方是在该检查站的常规检查中,在一辆汽车中查获上述钱款的。车上除了4名中国人,还有1人是尼泊尔人。这些钱款就放在汽车的后备箱的塑料袋里。
一开始,警方是怀疑该车内有非法毒品,身着制服的禁毒局官员靠近了这辆车。在筛查过程中,发现了如此巨额的现金。在现场,据说这些人无法清楚交代钱款的来源与用途。
被捕的中国公民分别是50岁、49岁、31岁和26岁。
在查获的3890万卢比中,有面值为1000卢比的3640万卢比和面值为500卢比的250万卢比。警方表示,还发现了一部分较小面额的100卢比和20卢比现金。
警方已扣押了这辆车,并将被捕者和没收的现金交给加德满都普尔乔克的洗钱调查局进行调查。
当地有媒体报道说,此事是在尼泊尔钱款较为紧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是否是暗指存在趁火打劫的嫌疑?
不得不说,这是近期一些中国人在尼泊尔的又一不道德和非法行为。因为就在几天前,就有中国人和印度人一道,因涉嫌走私黄金在尼泊尔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