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使館調整赴華申領健康碼要求
本報訊:據中國駐菲大使館消息,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確保自菲律濱赴華人員健康安全,根據國內最新防控要求,現就自菲赴華人員申領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以下統稱“健康碼”)要求作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一、檢測要求
(一)普通赴華人員
1、所有赴華乘客登機前均須進行2次核酸檢測(無論是否接種疫苗),結果均須為陰性。
第一次、第二次核酸檢測分別在登機前48小時、24小時內進行,兩次檢測應在菲具有合法檢測資質的不同檢測機構進行。
取得上述“雙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後,請盡快上傳材料至健康碼小程序,使館將為符合要求的乘客審發健康碼。
2、健康碼申報要求
1登機前2次核酸檢測報告
2本人有效護照/旅行證資料頁
3赴華機票或行程單
(二)曾與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患者有密切接觸人員、有疑似症狀等人員
凡與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發生過無有效防護接觸的人員、有疑似症狀人員,即核酸檢測陽性者同行人員,登機前核酸檢測結果為“不確定”人員,登機前有發燒、咳嗽、乏力、呼吸道不適等症狀人員,需進行5天健康監測,監測期滿且期間無異常的,之後乘機檢測要求與普通乘客一致。
(三)有感染史人員
有感染史(曾被確診新冠肺炎,或雖未確診但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人員痊癒2周後方可申請健康碼:
1.申請人須在痊癒2周後,將菲當地具有合法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前後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需間隔24小時以上,由不同檢測機構交叉檢測)、本人護照/旅行證資料頁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使館預審郵箱([email protected]),使館工作人員將進行審核。郵件標題應標注為“本人姓名+護照/旅行證號碼+確認痊癒申請”。
2. 申請人在收到使館郵件回復“通過確認痊癒審核”後,方可啟動健康監測、行前檢測,並按普通赴華人員相應材料要求申領健康碼。
二、外國公民赴華
外國公民赴華申請健康狀況聲明書的參照本通知執行。
以上調整系根據疫情形勢、病毒變異特點等因素做出的安排,今後將視疫情形勢和輸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請赴華乘客務必繼續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注意登機前及旅途中防護,防止因感染導致登機受阻等情況發生。
本通知要求自2022年7月9日起正式實施,請搭乘上述日期以後航班的乘客注意遵照上述規定執行。此前發佈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