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應該找到電動汽車生產的利基市場
本報訊:一位電力汽車業內人士表示,菲律賓應該在製造電動汽車方面找到一個利基市場,而不是與東盟鄰國競爭。
AC汽車總裁安東尼奧·扎拉表示,我國可以專注於電動商用車的組裝,而不是乘用車,因為印度尼西亞和泰國已經在從事小型汽車領域。
扎拉告訴記者:“我建議我們創造自己的利基市場。讓我們確定這些市場正在生產或將生產什麼,然後讓我們定義一個可以滿足菲律賓需求並可能出口到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的利基市場。但我們不要正面競爭。”
隨著政府計劃在三到五年的有限時間內將進口電動汽車的關稅降至零,扎拉表示,如果菲律賓的目標是與其東南亞鄰國競爭,“這有點太晚了”。
扎拉還呼籲政府發佈第11697號共和國法案,即《電氣工業發展法案(EVIDA)》的實施規則和條例(IRR),也稱為電動汽車法。
他說:“我們想呼籲政府真正敲定實施指南。我們已經有了電動汽車法,它在那裡,但電動汽車法是母性。這是通用的。它確實解釋了政府推廣電動汽車的意圖。我們,作為汽車製造商,雖然我們理解這種意圖,但在我們有明確的實施指南之前,我們無法制定具體的計劃和投入資源。”
扎拉補充說,由於電動汽車法要求公司將一定比例的車隊電氣化,這支持了在這裡製造電動汽車以用於實用用途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