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赌客到赌博平台代理女子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平日爱好在赌博APP上“玩牌”,后为谋取非法利益,成为赌博APP代理,接受赌客赌博投注25万余元。2022年6月22日,经湖南双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左倩(化名)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左倩是一名服装个体经营户,空闲时喜欢用手机登录某赌博平台“玩牌”。2020年,左倩认识了该平台的一名赌博代理,在得知做平台的代理能从中“抽水”赚钱后,左倩心动了。于是,她接受了该代理的邀请,成为了赌博平台新的代理。
从2020年上半年开始,左倩先后担任了CityGuard、某跑胡子等赌博平台的代理。有赌客想参与网络赌博时,左倩就将其拉入牌友群中,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等方式收取赌客赌资后,将游戏账号报给上家,按照1元人民币兑换1分的比例给赌客“上分”用于赌博。当赌客不想玩了后,左倩再进行“下分”,将分数折算成人民币返还赌客。左倩按照赌博网站给予的比例从中“抽水”,从而达到自己非法获利的目的。
渐渐地,左倩有了自己稳定的“客户”,除了以前一起“玩牌”的牌友外,还有不少熟人介绍的赌客也找到左倩参与网络赌博。以此方式,从2020年上半年至2021年11月,左倩接受赌客投注的赌资累计金额25万余元,“抽水”获利2万元。
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左倩伙同他人利用网络组织赌博活动,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赌资数额2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开庭审理,双峰县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