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雇主1500万港元首饰 香港菲佣改判6年4个月
香港新世界集团的一位前执行董事2018年至2019年多次遭家中菲佣盗取珠宝名表,总值约1500万港元。去年,涉案菲佣认罪判囚4年零11个月,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提出刑期复核。19日上诉庭经考虑后撤销原判,改判6年零4个月。
案情指被告于2018年6月17日至2019年9月4日期间,在涉案寓所内盗取总值约1460万港元、近200件珠宝首饰。被告指使在港工作的表姐及侄女把涉案赃物拿到当铺典当,再把全部赃款归还予她。
暂委法官布思义去年判刑时指,有证据显示被告的母亲患病病逝,故接纳她是为了筹集母亲医药费而盗窃雇主的金银珠宝,除了认罪获得三分之一刑期扣减,进一步增加整体减刑至38%,终判其监禁4年零11个月。上诉庭则认为原审法官原则上犯错,考虑整体罪责后决定改判监禁6年零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