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 PITC未交付菲国警价值60亿设备
本报讯:据审计署报告,自2016年资金转移到采购机构以来,菲律滨国际贸易公司(PITC)尚未向菲国警交付价值60亿披索的设备。
在其关于菲国警的2021年审计报告中,审计署表示,在2016年转移到PITC的13.48亿披索资金中,“截至2021 12月31日,总计6.03亿披索的申请项目仍未交付,已完成项目的节余未退还/汇给BTr(财政局)”。
菲国警聘请PITC作为服务机构,按照第9184号共和国法或政府采购改革法第53.6节修订的实施规则和条例授权进行采购。
该法律规定,“为了加快项目实施,根据相关采购实体负责人的决定,可能不具备进行特定采购的熟练程度或能力的采购实体可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机构为其进行此类采购,或自行选择,招募和聘请顾问或采购代理,直接协助他们和/或培训其员工管理采购职能。”
审计署表示,在2016年,菲国警将1,347,616,452.90披索转账给了PITC用于采购各种设备。
审计署表示,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PITC只交付和清算了相当于金额为744,848,393.32披索的申请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602,768,059.58披索。
在此期间未交付的设备包括增强型战斗头盔、夜视镜、全新的多功能卡车、狙击步枪和爆炸物探测犬。
审计署表示:“虽然该资金于2016年提供,但由于所需项目的合同仅在2021授予,PITC中出现了明显的采购积压。”
“情况表明,在2016年,菲国警NHQ-BAC似乎缺乏采购设备的熟练程度和能力,这为将采购工作授权给PITC铺平了道路。然而,该决定被否决,因为截至年底仍有共计602,768,059.58披索的设备仍未交付和/或未清算。”
审计署建议菲国警促进及时交付所有采购设备,并就延迟交付的情况向PITC供应商处以违约金,并将任何未使用的金额/完成项目所产生的节余以及存入转账资金所产生的利息退还或汇给BTr。
作为回应,菲国警表示,其物流局已于3月致函PITC,“要求供应商立即提供剩余菲国警采购项目的交付时间表,并指示后者对延迟项目征收违约金。”
审计署表示,PITC确认收到了这封信,并注释要求供应商及时交付所有设备,并退还将于2022年完成的项目的所有未使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