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員奇葩提案:「玩失蹤」將視為精神虐待
本報訊:一名眾議員提交了一項法案,試圖將約會對象“玩失蹤”或突然切斷聯繫視為精神虐待。
東黑人省眾議員地維斯提出眾議院第611號法案,將“玩失蹤”定義為一種精神虐待形式,一旦一個人與異性約會,進而影響受害者的精神狀態。
他說:“‘玩失蹤’是一種怨恨的形式,它會產生被拒絕和忽視的感覺。‘玩失蹤’對約會對方的精神狀態有不利影響,他或她的情緒狀態也會受到不利影響,因為他或她會不斷地想到‘玩失蹤者’的幸福或無法解釋的原因。”
他還說:“‘玩失蹤’的模糊性在於,相關方之間沒有真正的分手,因此,它可以被比喻為一種情感上的殘忍,應該作為一種情感上的冒犯加以懲罰,因為它給‘被玩失蹤’一方造成了創傷。鑒於上述情況,我們誠摯地尋求該法案的批准。”
該提案還將“戀愛關係”定義為沒有婚姻利益的夫妻關係,或在戀愛過程中長期持續的戀愛關係。
同樣,該法案還指出,在商業或社交場合中偶然認識或進行普通社交的兩個人不屬於約會關係。
地維斯的提議並沒有規定對“玩失蹤”行為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