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死亡和結婚證 永久有效法已生效
本報訊:一項尋求出生、死亡和結婚證書永久有效的法案已經自動成為法律。
支持第11909號共和國法案參議員黎維惹分享了一份日期為8月1日的總統辦公室文件並表示,該法案已於8月1日頒布成為法律。
參議院公務員、政府重組和專業監管委員會主席黎維惹在聲明中表示:“我們很高興,我們在參議院共同努力制定的《出生、死亡、婚姻證明永久有效法》成為了法律。”
他補充說:“這裡的贏家是每個不需要反復花錢購買證書的菲律濱人,因為他們擁有的證書將不再失效。”
根據新法律,出生、死亡和結婚證書由菲統計署、其前身國家統計局和地方民事登記處簽署、簽發、認證,將具有永久效力。
在“需要提交相同的身份和法律地位證明”的政府和私人交易或服務中,上述證書也將得到承認和接受。
在該法案頒布成為法律之前,一些政府機構和私人實體僅接受在提出申請前的六個月取得的上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