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支持將西菲海一詞制度化
菲新社馬尼拉8月11日電:外交部昨天表示支持參議員杜仁珍諾推動西菲律濱海一詞制度化,以加強菲國在爭議地區的主張。
在新聞發布會上,外交部發言人達薩表示,任何加強菲律濱的南海案件的努力,只要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且不破壞2016年仲裁裁決“都是可以考慮和支持的”。
她說:“實際上已在2012年通過第29號行政命令定義西菲律濱海。”
她補充說:“儘管如此,外交部認識到立法進程在明確性和體制建設方面可以做些什麼。如果我們被邀請這樣做,我們期待支持這個過程。”
根據杜仁珍諾的第405號參議院法案,菲律濱西部的海域——包括領空、海床和底土——被命名為“西菲律賓海”,作為國家“指定其海域名稱的固有權利”,並符合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庭在2016年的裁決。
它涵蓋了呂宋海以及加拉淵島群和黃岩島周圍、內部和鄰近的水域。
杜仁珍諾表示,該法案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體現的群島學說的回應,其中菲律濱被授予長達12海浬的領海、長達24海浬的毗連區和長達24海浬的專屬經濟區。西菲律濱海就是位於24海浬的專屬經濟區內。
擬議的法案還指示政府部門在所有通信、信息和公共文件中使用該詞,並“在國內和國際上向公眾推廣該名稱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