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向菲建議立法 墮胎、離婚合法化及全面反歧視
本報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正在推動菲律濱通過一系列立法改革,旨在使菲國符合一項關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條約。
由人權專家組成的聯合國小組提出的建議包括墮胎合法化、離婚合法化和制定全面的反歧視法。
該機構發佈的一份13頁報告的部分內容如下所述:“在菲律濱,墮胎仍然被定為犯罪,這導致婦女尋求危害她們生命和健康的地下墮胎服務。”
它建議菲律濱“廢除對墮胎婦女和女孩以及幫助她們墮胎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刑事處罰。”
該小組還希望該國修改法律,以“在孕婦或女孩的生命和健康面臨風險,或懷孕到足月會給孕婦或女孩帶來巨大痛苦的情況下,特別是在強姦或亂倫導致懷孕或懷孕屬不可行的情況下,保障安全、合法和有效的墮胎機會”。
在天主教佔多數的菲律濱,墮胎是非法的,甚至可能是違憲的,因為1987年的《憲法》規定,國家應保護母親和未出生的胎兒的生命。
但這並沒有阻止孕婦墮胎。世界衛生組織援引 2013 年的一項研究稱,2012有 61 萬例墮胎。
離婚
另一個敏感的女權立法是菲國的離婚合法化,除了梵蒂岡之外,菲國仍然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不能選擇離婚的國家。
聯合國人權機構說:“沒有規定離婚的立法可能會迫使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繼續維持暴力關係。”
該小組正在推動菲律濱“加快通過立法,使離婚合法化,以保護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根據 2017 年社會氣象站的一項調查,即使支持離婚合法化的支持率為 53%,立法者仍然很難通過離婚合法化的立法。
離婚法案在國會取得的最大成功的一次是在2018年,當時在支持離婚的眾議長亞描禮斯領導下的眾議院,以134票對57票通過了該法案。
然而,該法案在參議院陷入僵局,並未能成功跨越委員會級別。
反歧視法
就像國會的離婚法案一樣,反歧視法的進展停滯不前,引發了聯合國專家組的擔憂。
其中包括全面的反歧視法案,基于種族、民族和宗教的反歧視法案,以及基于性取向、性別認同和表達,以及性別特徵的歧視法案,這些法案都在國會等待表決。
該機構表示,它對殘疾人的生活狀況和所面臨的恥辱的報導表示關注,菲國刑法中的“嚴重醜聞”條款可能使LGBTQ+群體遭受騷擾,對穆斯林的刻板印象和對土著的歧視。
它建議菲律濱加快通過全面的反歧視立法,確保歧視受害者獲得有效和適當的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