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国旅客有关!泰国民航局发布规定,1月9日起生效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月7日,泰国交通部长撒萨扬透露,1月6日,泰国民航局发布了关于国际旅客入境要求的公告,如下:
1.所有18岁以上的旅客必须出示两剂疫苗接种证明或医院开具的新冠痊愈证明[不超过6个月(180天)]。未接种疫苗的旅客,必须有医院证明,说明原因。
2.对于来自有新冠管制,即不让确诊患者入境的始发国的旅客,旅客需要购买在泰国旅行期间涵盖新冠治疗在内的健康保险,额外增加7天。而机组人员,可以使用主办机构来认证。
3.持有泰国护照的旅客可免检检疫证明和健康保险证明。
4.过境或转机的旅客,可免验检疫证明和健康保险证明,但旅客必须遵守目的地国规定的措施。
5.航空公司必须检查上述文件,若旅客未出示这些证件,航空公司应当拒绝旅客出行。
6.航空公司必须遵守相关要求和指南,例如除用餐时间或者处于紧急状态之外,要求乘客在整个飞行过程中佩戴口罩。
7.在飞行期间,旅客出现感到新冠的症状,建议在抵达目的地后接受检测。
该公告将于2023年1月9日上午13时生效,截至2023年1月31日下午16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