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万人意淫她的私密照,我看吐了......
假如有天自己的高清裸照被流传到网上
在图片上写满「母狗」、「绿x」等下流侮辱的词汇。
被54万人疯狂传播,彷佛已经沦为了他人眼中的色情女主角。
当你知晓时,你的微信、微博、电话、家庭住址各种隐私信息都被暴露
而那肮脏不堪的“高清裸照”是被有心之人后期加工P成的。
你遭到无尽的骚扰,只能无助的看着自己被加工过私密的照片在网上发酵
我想每个人遭遇这种事情都会非常愤怒、惊悚,无助。
而这事真实发生在一个女大学生身上。
女孩发现社交媒体账号有陌生人添加好友验证,最初还以为是诈骗。
但是后来越来越多人通过搜索账号添加,并且还知道女孩的名字和学校等信息
就连微博,也突然多了很多人关注。
而无一例外全都是男生,这让她觉得很莫名其妙。
到第二天加好友的人,甚至有人私信她:“你是某莹吗?有人发你照片还传你隐私照”......「你这么x,玩一下吗?」
女孩看到私信时非常愤怒,自己压根没有拍过那些照片。
为什么要造谣,侮辱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孩?
女孩通过了一个好友申请,谁知那些人的言语都非常色情露骨
从聊天记录中就能看出那些人知道很多女孩的隐私,包括学校、班级、曾经穿过什么衣服。
就连拍过什么照片,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她非常愤怒但又不得不忍受和猥琐男套话。
终于被她顺藤摸瓜的找到了线索挖出了幕后黑手
幕后黑手就是她曾经拒绝过的高中同学陈某宁。
在校期间女孩发现陈某宁存在某些越界行为后,女子就开始逐步疏远陈某宁
但是却惹来了陈某宁的报复。
陈某宁在外网自称是女孩的男友,用她的生活照和其他女性的裸照进行拼接。
在国外通讯软件Telegram,简称TG内公开传播,同时对她进行侮辱谩骂。
导致她在网上受到很多陌生男子的骚扰,传播人数已经高达 54 万。
目前,女孩已经报警,警方也对此事以侮辱罪为名立案调查。陈某宁的行为不仅涉嫌民事侵权,还涉嫌刑事犯罪。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叫情节严重?同一诽谤消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人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
前面我们提及到了现已有超 54 万人都看过受害女孩的裸照,对于陈某宁应当从重处罚。
说到这里可能就很多人会说:女孩不要在朋友圈发自己的照片
但是这样做真的能完全避免那些邪恶了吗?
坏人,不会因为好人做出了改变而改变自己。
我们应该向女孩学习,勇敢地正面迎击,揭露丑恶,保护自己。
在此也向造谣的人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所做的一切都会留有印记。
当你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会成为恶龙
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
共勉。